免役

※何謂「免役」?

凡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役男須經過徵兵檢查(徵兵體檢)、複檢後判為免役體位。

※如何申請免役證明書︰

役男經判定為免役體位後,得檢附下列證件逕向鄉鎮市公所兵役課申請核發免役證明書︰
1、國民身分證、印章、一吋半身相片一張(彩色、黑白均可)。
2、如為他人代辦應攜帶代辦人身分證及私章。

※免役證明書遺失時應如何辦理?

免役證明書平時應妥慎保管使用,不慎遺失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向原核發免役證明之鄉鎮市公所或現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
國民身分證、印章、一吋半身相片一張(彩色、黑白均可)。

※免役證明書有何用途?

免役證明書為證明個人免服兵役之證明,大致有下列用途︰
就學上︰免辦緩徵。
就業上︰兵役身分證明用。
出境時︰不受管制免辦役男出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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